1、對于事故車輛身份明確,而且參加了機動車第三者責任保險的,明確由該機動車投保的保險公司預先支付搶救的費用;
2、事故車輛尚未投保第三者責任險或者投保的責任險過期而未續保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先行墊付部分或者全部費用;
3、肇事車輛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先行墊付部分或者全部費用。
一、如果車禍住院都由誰墊付費用
法律并沒有明確規定因車禍產生的住院費用由哪一方墊付。對于此問題,可以協商解決。對于搶救費用,一般由保險公司在第三者責任險責任限額范圍內支付。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條規定,醫療機構對交通事故中的受傷人員應當及時搶救,不得因搶救費用未及時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車輛參加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的,由保險公司在責任限額范圍內支付搶救費用;搶救費用超過責任限額的,未參加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先行墊付部分或者全部搶救費用,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管理機構有權向交通事故責任人追償。以上是對這個問題的解答。
二、交通事故撞傷人后是否先墊付
交通事故撞傷人后是否必須先墊付,法律沒有規定。交通事故人傷后,可以自己墊付,也可以要求保險公司或者事故責任認定方墊付,但應當以不影響醫療情況為原則,后期可以通過司法機關的判決,來對相關情況進行處理和認定,避免出現法律適用錯誤。
交通事故肇事方應該是要出醫療費的,如果肇事方不付的話,可以自己先墊付醫療費,事后再通過打官司等辦法來要求對方賠償醫藥費以及其他賠償金。法律未規定肇事方有先行墊付的義務。交警不會確定賠償金額,不會強迫肇事方墊付,只能組織雙方調解,調解的基本原則是自愿,如果調解不成由法院判決。我國具有強制執行效力的只有法院和仲裁機構的調解書。所以在判決之前任何的支付都要肇事方自己愿意,誰都不能強迫他。
肇事車輛參加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的,由保險公司在責任限額范圍內支付搶救費用;搶救費用超過責任限額的,未參加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先行墊付部分或者全部搶救費用,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管理機構有權向交通事故責任人追償。
三、撞了人全責醫藥費會不會給到人家去
根據我國法律規定,需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一般情況下,在交通事故中,車主可以不墊付醫藥費,沒有相關法定義務,可以在處理后向法院提起對車主和保險公司的訴訟賠償,但是如果是搶救費用的,不得因搶救費用未及時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車輛參加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的,由保險公司在責任限額范圍內支付搶救費用;搶救費用超過責任限額的,未參加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先行墊付部分或者全部搶救費用,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管理機構有權向交通事故責任人追償。一般建議無特殊情況的,結束再統一支付。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條,醫療機構對交通事故中的受傷人員應當及時搶救,不得因搶救費用未及時支付而拖延救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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