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財產公證,是未婚夫妻在結婚登記前達成協議,辦理公證。辦理婚前財產公證時,當事人應當向住所地或協議簽訂地的公證處提出申請,提出申請時應當提交以下材料:申請人的身份證明;協議書(可在律師指導下完成);有關的產權證明(如個人所有房產的房產證);其他有關的證明材料。
實際生活中,兩人結婚并不是所有財產都需要婚前財產公證,一般來說,比較容易舉證的財產就不需要婚前財產公證,比較難舉證的財產,需要婚前財產公證。像不動產,如房子、汽車等,因為實行登記制度、產權明確,就不需要婚前財產公證。而產權隨時處于變動的動產,像存款、玉器、金銀首飾等貴重物品,為避免離婚時無法說明白,需要婚前財產公證。
一、沈陽婚前財產約定協議公證到公證處申請流程
辦理婚前財產公證需要提交以下材料:1、個人的身份證明;2與約定內容有關的財產所有權證明,如房產證、未拿到產權證的帶購房合同和付款發票;3、經協商一致達成的協議書。協議書的內容一般包括:當事人的姓名、性別、職業、住址等個人基本情況;財產的名稱、數量、價值、狀況、歸屬;上述婚前財產的使用、維修、處分的原則等。準備好上述材料后,雙方必須共同親自到公證處提出婚前財產公證申請,填寫公證的申請表格。
二、婚前房產過戶用配偶去嗎
婚前房產過戶是否需要配偶去,要視情況而定。如果夫妻雙方已通過約定將該房產變為夫妻雙方共有的,需要配偶去;如果該房產仍屬于一方婚前財產的,不需要配偶去,該當事人可以依法自由處分。辦理婚前財產公證時,當事人應向住所地或協議簽訂地的公證處提出申請,并提交以下材料:
1、申請人的身份證明;
2、協議書公證處可根據雙方意愿代擬;
3、有關財產證明;其他相關的證明材料。
聲明:本網頁內容旨在傳播知識,若有侵權等問題請及時與本網聯系,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刪除處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