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分析:
機關、單位對所產生的國家秘密事項,應當按照國家秘密及其密級的具體范圍的規定確定密級,同時確定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圍。保密事項范圍由國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門分別會同中央有關機關,分行業、領域作出具體規定。目前,國家保密局已會同中央有關機關制定實施了90多個保密事項范圍,涉及國防、外交、科技、金融等各個行業、領域工作中的國家秘密事項,并對其保密期限、知悉范圍作出了明確規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
第十四條 機關、單位對所產生的國家秘密事項,應當按照國家秘密及其密級的具體范圍的規定確定密級,同時確定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圍。
第十一條 保密事項范圍由國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門分別會同中央有關機關,分行業、領域作出具體規定。目前,國家保密局已會同中央有關機關制定實施了90多個保密事項范圍,涉及國防、外交、科技、金融等各個行業、領域工作中的國家秘密事項,并對其保密期限、知悉范圍作出了明確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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