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貿易合同種類都有哪些
國際貿易合同主要有以下幾種:
1.按合同制作人分類:賣方制作的,稱為“銷售合同”;買方制作的,稱為“購貨合同”。
2.按合同的內容繁簡分類:分為銷售合同和銷售確認書(。銷售合同內容比較全面,除商品的名稱、規格、包裝、單價、裝運港和目的港、交貨期、付款方式、運輸標志、商品檢驗等條件外,還包括有關異議索賠、仲裁和不可抗力等條款。銷售確認書經過簽字后,也具有銷售合同同等法律效力。但它所包括的條款較為簡單,一般無檢驗條款、異議索賠、仲裁和不可抗力等條款,屬于一種簡式合同。此外,買賣雙方通過往來函電成交后,如雙方均不要求簽訂書面合同,可用往來函電作為依據履行雙方的義務。
3.按合同中使用的價格術語分類:可分為“FOB合同”、“CIF合同”及貨物到達合同等。
特點
在國際貿易中,國際貨物買賣合同的當事人處于不同的國家,因此國際貨物買賣合同與國內貨物買賣合同相比,具有不同的特點:
1.國際性
即訂立國際貨物買賣合同的當事人的營業地在不同的國家,不管合同當事人的國籍是什么。如果當事人的營業地在不同的國家,其簽訂的合同即為“國際性”合同;反之,合同被稱為“國內”合同。如果當事人沒有營業地,則以其長期居住所在地為“營業地”。
2.合同的標的物是貨物
國際貨物買賣合同的標的物是貨物,即有形有產,而不是股票、債券、投資證券、流通票據或其他財產,也不包括不動產和提供勞務的交易。
3.國際貨物買賣合同的貨物必須由一國境內運往他國境內
國際貨物買賣合同的訂立可以在不同的國家完成,也可以在一個國家完成,但履行合同時,賣方交付的貨物必須 該內容由 梁勤栓律師 和 律說律答 共創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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