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只要用人單位安排加班的,便應當支付加班費。
一、請問清明節工資怎么算
清明節屬于國家法定節假日,如果勞動者被單位安排在清明節加班,那么按照我國法律的規定,需要支付不低于正常工資的三倍工資,同時,在法定節假日加班必須以加班費的形式支付,不可以以補休的方式來補償勞動者的休息時間。
二、安排在節假日加班能調休嗎
用人單位在國定假日安排員工加班,之后其實也是允許單位調休,但是調休與支付加班費并不沖突。畢竟國定假日并非休息日,法律中沒有規定安排調休了就可以不支付加班費。因此,單位在安排調休之后,還是應當嚴格按照國家規定支付員工的加班費。
三、餐飲行業加班不給加班費合法嗎
不合法。用人單位需要按照職工加班,需要與職工進行協商,一般情況下職工是有權利拒絕加班要求。而要是服從了單位的加班安排,那么單位也應當嚴格按照有關規定支付其加班費,所以單位安排加班但是不支付加班費的行為是違法的。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根據《勞動法》第四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于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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