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賃廠房合同違約的要追究違約責任,根據《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條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第五百七十八條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義務的,對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屆滿前請求其承擔違約責任。
第五百七十九條當事人一方未支付價款、報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錢債務的,對方可以請求其支付。
一、房屋租賃合同違約的情形
(一)出租人的違約責任
1、未按合同約定將房屋及其附屬設施交付承租人使用的,出租人應當向承租人支付違約金;給承租人造成損失的,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2、交付的房屋及其附屬設施不符合合同要求,或者未按合同約定對房屋進行維修養護,危及承租人正常、安全使用的,出租人應及時修理;承租人有權要求支付違約金;給承租人造成損失的,還應負責賠償。
3、出賣、轉租房屋時,未按法律規定通知承租人,損害承租人的優先購買權或優先承租權的,應賠償承租人的損失。
(二)承租人的違約責任
1、未按合同約定支付租金的,除了要補交租金外,承租人還應向出租人償付違約金。拖欠租金達到一定期限(私房租賃一般為6個月)的,出租人有權解除合同。
2、對出租房屋使用不當,造成房屋及其附屬設施不合理損害的,應負責恢復原狀或者賠償損失。
3、未經同意擅自轉租、轉借、換租房屋或利用房屋進行非法活動的,出租人有權解除合同,承租人應向出租人支付違約金。
二、房東違約房屋租賃合同違約條款怎樣寫
合同成立并生效后,合同各方當事人應按合同中的約定履行各自的義務,如果一方存在違約行為,那么未違約方可以要求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對于上述情況,由于對方違約在先,你方可以要求對方承擔違約責任,如果雙方協商不能解決,那么你方可以保留相關證據向法院提起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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