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工程質量?
反映建筑工程滿足相關標準規定或合同約定的要求,包括其在安全、使用功能及其在耐久性能、環境保護等方面所有明顯和隱含能力的特性總和。
二、工程質量標準主要有哪些?
施工現場質量管理應有相應的施工技術標準,健全的質量管理體系、施工質量檢驗制度和綜合施工質量水平評定考核制度。
(一)建筑工程應按下列規定進行施工質量控制:
1、建筑工程采用的主要材料、半成品、成品、建筑構配件。器具和設備應進行現場驗收。凡涉及安全、功能的有關產品,應按各專業工程質量驗收規范規定進行復驗,并應經監理工程師(建設單位技術負責人)檢查認可。
2、各工序應按施工技術標準進行質量控制,每道工序完成后,應進行檢查。
3、相關各專業工種之間,應進行交接檢驗,并形成記錄。
末經監理工程師(建設單位技術負責人)檢查認可,不得進行下道工序施工。
(二)建筑工程施工質且應按下列要求進行驗收:
1、建筑工程施工質量應符合本標準和相關專業驗收規范的規定。
2、建筑工程施工應符合工程勘察、設計文件的裹求。
3、參加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的各方人員應具備規定的資格。
4、工程質量的驗收均應在施工單位自行檢查評定的墓礎上進行。
5、隱蔽工程在隱蔽前應由施工單位通知有關單位進行驗收,并應形成驗收文件。
6、涉及結構安全的試塊、試件以及有關材料,應按規定進行見證取樣檢測。
7、檢驗批的質量應按主控項目和一般項目驗收。
8、對涉及結構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重要分部工程應進行抽樣檢測。
9、承擔見證取樣檢測及有關結構安全檢測的單位應具有相應資質。
10、工程的觀感質量應由驗收人員通過現場檢查,并應共同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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