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如果開發商所給予的房屋采光權低于國家規定標準,無論開發商是否明確承諾均屬于違反法律規定,除業主明確認可外,開發商均應當承擔違約責任。但是對于開發商承諾給予高于國家標準之上的采光權而實際未達到約定要求的,開發商應承擔違約責任。但實務中為規避法律責任,房地產開發商一般不會在合同中就房產采光問題做特別詳細的約定。但是其為了吸引客戶購買有時會在廣告中就此類事項做大量宣傳。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百九十三條 建造建筑物,不得違反國家有關工程建設標準,不得妨礙相鄰建筑物的通風、采光和日照。
《城鎮個人建造住宅管理辦法》 第六條 城鎮個人建造住宅,必須符合城市規劃的要求,不得妨礙交通、消防、市容、環境衛生和毗鄰建筑的采光、通風。城鎮個人建造住宅,必須經城市規劃管理機關審查批準,發給建筑許可證后,方可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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