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外貿易經營者未按照本辦法辦理備案登記的,海關不予辦理進出口報關驗放手續。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程序主要如下: 對外貿易經營者首先從網上進行申報,按《登記表》要求認真填寫所有事項的信息,確保所填寫內容是完整的、準確的和真實的,中英文名稱必須保持一致同時認真閱讀《登記表》背面的條款,并由 企業法定代表人 或個體工商負責人簽字、蓋單位公章。 (二)需要提交的材料 對外貿易經營者應向所在區市外經貿主管部門提交如下備案登記材料: 1、按本條第一款要求填寫并下載打印的《登記表》 2、營業執照復印件 3、組織機構代碼證書復印件 4、 稅務登記證 書復印件 5、對外貿易經營者為 外商投資企業 的,依法設定的外商投資企業,在已批準的經營范圍基礎上要求增加其它進出口貿易業務的,需按《備案登記辦法》的規定辦理 企業營業執照 的增項變更,還應提交外商投資企業批準證書復印件 6、依法辦理工商登記的 個體工商戶 (獨資經營者),須提交合法公證機構出具的財產公證證明依法辦理工商登記的外國(地區)企業,須提交經合法公證機構出具的資金信用證明文件 7、企業法人 身份證原件 及復印件。 上述報送材料各一份,《登記表》按要求,正反面填寫,報送所有材料用A4紙格式。 三、辦理與查詢 企業在進行網上申報后,需先攜帶以上書面材料到企業所在區市外經貿主管部門進行初步審核,并開據受理憑證,市級外經貿局對外貿易處對符合條件者,在一定期限內辦理備案登記手續,在《登記表》上加蓋備案登記印章。 企業可通過網上申報時所填電子郵箱來接收辦理結果通知。也可通過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系統查詢,已獲準備案登記的對外貿易經營者,請攜帶區市外經貿局開據的受理憑證和單位介紹信到市級外經貿局領取《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表》。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九十一條 本法所稱外國公司是指依照外國法律在中國境外設立的公司。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九十二條 外國公司在中國境內設立分支機構,必須向中國主管機關提出申請,并提交其公司章程、所屬國的公司登記證書等有關文件,經批準后,向公司登記機關依法辦理登記,領取營業執照。 外國公司分支機構的審批辦法由國務院另行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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