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加班沒有給到相應的工資
公司加班不給工資的,員工可以要求其在合理期限內及時支付加班工資;如果公司拒絕支付的,則員工可以向勞動行政部門舉報,或者依法通過調解、申請仲裁等方式來索要加班工資。
二、單位可以自定加班工資嗎
用人單位可以自定加班工資的水平,但必須比國家規定的更高。150%、200%、300%,這三個延長工時的工資支付倍數,是國家規定的,用人單位在執行時,只能比它高,而不能降低。
三、哪些情形下需要支付加班費
勞動法第四十四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于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四、自愿加班有沒有加班工資
加班費是指勞動者按照用人單位生產和工作的需要在規定工作時間之外繼續生產勞動或者工作所獲得的勞動報酬。勞動者加班,延長了工作時間,增加了額外的勞動量,應當得到合理的報酬。對勞動者而言,加班費是一種補償,因為其付出了過量的勞動;對于用人單位而言,支付加班費能夠有效地抑制用人單位隨意地延長工作時間,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企業可以制訂與國家法律不相抵觸的加班制度,對符合加班制度的加班情況支付不低于法定標準的加班工資??梢?,用人單位支付加班工資的前提是“用人單位根據實際需要安排勞動者在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工作”,即由用人單位安排加班的,用人單位才應支付加班工資。如果不是用人單位安排加班,而由勞動者自愿加班的,用人單位依據以上規定可以不支付加班工資。
對公司額外要求加班的,員工可以要求加班費。一般來說,加班一天算兩天的工資,但是法定節假日加班的,用工方應支付工資三倍的加班費。實踐中,用工單位很多不愿意支付加班費,要獲得相應合法權益只有靠勞動者自己的努力,勞動者對此需要注意。
勞動者享有休息休假的權利,如果單位延長了工作時間或者是占用了休息日就應該支付加班費,可是如果是自愿加班呢,也就是說自愿加班有沒有加班工資?通過上文的講解,我們了解到,要是員工是自己主動自愿去加班的話,這樣的情況下不能要求單位支付加班費,而單位自身有權決定是否給付相應的加班費,但是在法律上面并不具有支付的義務。
法律依據:《勞動法》第44條規定:在標準工作日內安排加班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150%的工資報酬;休息日安排加班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200%的工資報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300%的工資報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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