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用人單位和個人當月按時足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后,從當月起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二)因欠繳基本醫療保險費停止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的用人單位和個人,在足額補繳基本醫療保險費及滯納金后,從當月起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只要有騙保的行為都是違法的,在日常生活當中,單純的偽造疾病證明不會被追究法律責任,但利用偽造的疾病證明騙取醫療保險,要承擔法律責任,使用醫療保險報銷時,社保機構會核實當事人提供的這些材料的。
一、解除勞動合同后社保如何轉
我國的法律規定,任何單位包括私企國企都要幫助員工繳納社保。那么關于解除勞動合同后轉社保怎么辦理?解除合同,就和單位沒有勞動關系,如果社保還沒有繳納足夠就要轉社保辦理。員工可以憑借失業證還有養老保險的接續卡到社保機構辦理,并且要繳納手續費。
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后,用人單位要出具解除勞動合同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一)解除勞動關系人員應憑《養老保險關系接續卡》和《失業證》(或解除勞動關系證明)及時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接續手續,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按照有關規定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申報繳納手續。
(二)與企業解除勞動關系后須跨統籌地區接續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人員,另須按有關規定辦理基本養老保險轉移手續。
(三)解除勞動關系人員失業期間中斷基本養老保險繳費的,中斷期間不計繳費年限,原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封存,繼續計息。重新就業后應繼續繳費,前后繳費年限及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儲存分別合并計算。
(四)失業職工或下崗轉失業職工,在領取失業救濟金期間,不繳納醫療保險費、不享受醫療保險待遇、不計算繳費年限。領取完失業救濟金后,應按靈活就業人員參加醫療保險的辦法按時足額繳納醫療保險費,才能享受醫療保險待遇、計算繳費年限。
二、15日入職當月公司交社保嗎
原則上,依據法律的規定,只要員工在當月入職就應該為其繳納社保。目前上海社保部門是在每月5日至26日內辦理社保登記及繳納等相關手續。也就是說在每月26日前入職的員工都應當繳納社保而且是可以繳納進去的(上一家單位當月已經繳納過的除外)。同時,上海還有個操作口徑是在新員工入職當月公司可以與員工就本月社保繳納進行協商,協商內容包括社保繳納基數和是否當月繳納或補繳,包括26日之后入職的員工。如果協商一致公司不用繳納,但日后員工反悔要求補繳,公司在主動補繳的情況下仍然可以進行補繳且無須支付滯納金。對于中途離職的員工,只要當月工作了一天,即應當繳納當月全部社會保險。
《社會保險法》第二十七條
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達到國家規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按照國家規定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未達到國家規定年限的,可以繳費至國家規定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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