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算前科。拘役與刑事拘留、行政拘留、民事拘留都是短期剝奪自由的強制方法。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三十三條 主刑的種類如下: (一)管制; (二)拘役; (三)有期徒刑; (四)無期徒刑; (五)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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