擔保合同是保障債權人權益的協議,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保證債權人債權得以實現。擔保合同包括抵押、質押和其他具有擔保功能的合同。若主債權債務合同無效,則擔保合同也無效,但法律規定除外。若擔保合同被確認無效,債務人、擔保人、債權人有過錯,應各自承擔相應民事責任。擔保合同無效時,若債務人、擔保人或債權人存在過錯,應根據各自過錯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擔保合同是指為促使債務人履行債務、保障債權人實現債權,在債權人與債務人或第三方間達成的協議。當債務人無法履行債務時,擔保合同確保債權人以一定方式實現債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388條規定,設立擔保物權必須訂立擔保合同,遵守法律及其他法規。擔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質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擔保功能的合同。擔保合同是主債權債務合同的附屬合同。如果主債權債務合同無效,擔保合同也無效,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確認擔保合同無效后,債務人、擔保人和債權人分別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應根據各自的過錯程度而定?!吨腥A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條
設立擔保物權,應當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定訂立擔保合同。擔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質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擔保功能的合同。擔保合同是主債權債務合同的從合同。主債權債務合同無效的,擔保合同無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擔保合同被確認無效后,債務人、擔保人、債權人有過錯的,應當根據其過錯各自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該內容由 張家齊律師 和 家和律云 共創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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