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外遇離婚如何賠償
來源:懂視網
責編:小OO
時間:2023-10-04 17:19:07
丈夫外遇離婚如何賠償
《婚姻法》第四十六條列舉了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的四種情形,包括重婚的、有配偶與他人同居的、實施家庭暴力的。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同時,《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也規定:婚姻法第四十六條規定的“損害賠償”,包括物質損害賠償和精神損害賠償。涉及精神損害賠償的,適用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的有關規定。在我國現行的婚姻家庭法律體系中,已經確立了離婚過錯精神損害賠償制度,無過錯方對加害方完全有權提出精神損害賠償。關于物質損害賠償,這個是以實際損失為標準,很好具體量化的。不過在離婚訴訟中,無過錯方提出精神損害賠償時應注意以下問題:第一,受害人精神損害程度。主要指受害人所遭受精神傷害和精神痛苦的程度。
導讀《婚姻法》第四十六條列舉了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的四種情形,包括重婚的、有配偶與他人同居的、實施家庭暴力的。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同時,《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也規定:婚姻法第四十六條規定的“損害賠償”,包括物質損害賠償和精神損害賠償。涉及精神損害賠償的,適用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的有關規定。在我國現行的婚姻家庭法律體系中,已經確立了離婚過錯精神損害賠償制度,無過錯方對加害方完全有權提出精神損害賠償。關于物質損害賠償,這個是以實際損失為標準,很好具體量化的。不過在離婚訴訟中,無過錯方提出精神損害賠償時應注意以下問題:第一,受害人精神損害程度。主要指受害人所遭受精神傷害和精神痛苦的程度。
《婚姻法》第四十六條列舉了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的四種情形,包括重婚的、有配偶與他人同居的、實施家庭暴力的;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同時,《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也規定:婚姻法第四十六條規定的“損害賠償”,包括物質損害賠償和精神損害賠償。涉及精神損害賠償的,適用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的有關規定。在我國現行的婚姻家庭法律體系中,已經確立了離婚過錯精神損害賠償制度,無過錯方對加害方完全有權提出精神損害賠償。關于物質損害賠償,這個是以實際損失為標準,很好具體量化的。不過在離婚訴訟中,無過錯方提出精神損害賠償時應注意以下問題:第一,受害人精神損害程度。主要指受害人所遭受精神傷害和精神痛苦的程度。判定受害人遭受的精神傷害和精神痛苦的程度要涉及人的身體和精神方面,故必要時,可由醫學專家鑒定后劃分輕重程度,作出相應判斷。第二,加害人主觀過錯程度。這可以作為考慮制裁加害人的重要依據。過錯嚴重的,可能給受害人造成激忿、怨恨等情緒傷害,造成受害方精神利益損害大,為平復這種傷害,法院在審理時會考慮無過錯方酌情增加撫慰金的數額,以體現制裁的程度。如果加害人只有輕微過失,受害人較容易諒解和容忍的,則訴訟主張可能將難以獲得支持。第三,侵權人具體的侵權情節。即從加害人侵權行為方式、手段等方面,分析侵權行為的具體情節而綜合考慮情節之輕重。至于精神損害費的計算,目前尚沒有具體的標準,但我們認為應綜合性的進行考慮,如從雙方結婚年限考慮、雙方結婚時間長、無過錯方對其婚姻具體生活投入較多、對婚姻穩固的期待也較高。如結婚達5年的,一方過錯導致離婚,可給予1年當地平均生活費的賠償標準;達15年的,可給予3年當地平均生活費賠償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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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外遇離婚如何賠償
《婚姻法》第四十六條列舉了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的四種情形,包括重婚的、有配偶與他人同居的、實施家庭暴力的。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同時,《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也規定:婚姻法第四十六條規定的“損害賠償”,包括物質損害賠償和精神損害賠償。涉及精神損害賠償的,適用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的有關規定。在我國現行的婚姻家庭法律體系中,已經確立了離婚過錯精神損害賠償制度,無過錯方對加害方完全有權提出精神損害賠償。關于物質損害賠償,這個是以實際損失為標準,很好具體量化的。不過在離婚訴訟中,無過錯方提出精神損害賠償時應注意以下問題:第一,受害人精神損害程度。主要指受害人所遭受精神傷害和精神痛苦的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