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保險公司在簽訂賠償協議后,會逐級上報,審批通過后方能打款,比較繁瑣,需要你和保險公司負責理賠的人員進一步溝通。如果仍然沒有答復,可以拿著賠償協議向法院起訴。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一十九條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第一百二十條 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并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并告知對方當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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