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房產證上的戶主名字可以更改的,辦理流程如下:1.如果以后不打算再出售的話就直接 簽署贈與,那樣子費用比較低點,如果以后還打算交易最好是到房屋交易大廳填寫買賣契約,然后去房屋交易大廳過戶,但是中間會出現費用:2.如果不滿五年面積小于等于144的話,要收取差額營業稅5.5%(市場指導價與原始購房價的差額),契稅:面積小于90㎡的且是首套住房的話就是收取1%的,第二套住房的話就是2%,個稅是1%。其他的都是小費用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條 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依法屬于國家所有的自然資源,所有權可以不登記。
第二百一十四條 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依照法律規定應當登記的,自記載于不動產登記簿時發生效力。
第二百一十五條 當事人之間訂立有關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不動產物權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外,自合同成立時生效;未辦理物權登記的,不影響合同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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