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后房子貸款沒還完,可以改銀行卡,房貸沒有還清不影響。離婚時,對于婚后辦理按揭手續,但房屋產權登記在夫妻一方名下的房屋的歸屬問題,在司法實踐中比較難處理。主要原因在于判決變更產權人,即意味著變更還貸人,如果銀行不予辦理轉按揭手續,則判決得不到執行。若將房屋判決給非產權登記名義方,實質上等于變更債務人,應征得債權人(銀行)的同意,若銀行不同意,則無法判決。
一、夫妻離婚有一套按揭的房子怎么處理
情況一、婚前一方辦理按揭手續,婚后夫妻共同償還貸款,但婚前并未辦理產權登記。這種情況具有很大的爭議,按揭貸款是婚前辦理,而且也沒有辦理產權登記,這樣看來房屋應該屬于婚前個人財產??墒?,婚后是夫妻二人共同償還貸款,房屋也有著另一方的資金投入,這樣看來應該屬于婚后財產,那實際上是怎樣的呢?實際上,這種情況仍應將按揭房屋作為婚前財產處理,銀行對特定的購房人即貸款債務人(按揭人)的資信產生信賴,而且該財產權利是由婚前個人繳納首付款而取得。因此,在這種情況下即使產權證的取得在婚后,房屋仍屬于個人財產,應按照個人財產的方式處理。情況二、婚前辦理按揭手續,并已經進行產權登記,婚后夫妻共同清償貸款。銀行和債務人之間是建立在對資信狀況特殊的信任基礎之上的債權債務關系,不因為婚姻關系而改變債務人,夫妻用共同財產還貸只是在夫妻之間產生了債權債務關系,并不改變房屋所有權的歸屬。在這種情況下,房屋的產權是登記哪一方的名下,按揭貸款是由哪一方辦理的,房屋就屬于哪一方的財產,對于已歸還的貸款中屬于配偶一方清償的部分,應當予以返還,離婚后未償還的債務仍為個人債務。
情況三、婚后辦理按揭手續,但房屋產權登記在夫妻一方名下。這種情況下,對房屋屬于共同財產的性質沒有爭議,問題在于如果要把房屋判給非產權登記方,則涉及到債務是否轉移的問題及是否需要征得銀行認可的問題。實際上,不能以未經債權人同意而變更債務人為由拒絕辦理轉按揭手續,因為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的實際還貸人是夫妻雙方,并不是產權證上名義產權人或還貸人。此外,房屋產權在離婚時判決給任何一方都不影響銀行的信貸利益,法院在判決時不能僅僅以銀行的信貸利益作為考慮的標準,將房屋判決給償貸能力較強的一方。
二、按揭購房離婚怎么過戶房產
1、是將離婚雙方共同擁有的按揭房過戶給原夫妻其中一方在這種情況下,要解決離婚后按揭房如何過戶的問題,則需要離婚雙方當事人共同申請辦理夫妻離婚房屋所屬權登記手續,將離婚雙方的名字登記變更為原夫妻一方,并根據相關規定由被過戶方繼續繳納按揭。
2、是將離婚雙方中的一方擁有的按揭房過戶給另一方如果是這種情況,則需要還清銀行貸款。若暫時還不清貸款,離婚一方可以自己的名義向另一家銀行申請辦理轉按揭,將抵押在銀行的房產證解押出來后去辦過戶。
3、是將離婚雙方共同的按揭房過戶給第三人在這種情況下,要解決離婚后按揭房如何過戶的問題,離婚雙方必須還清銀行貸款或者第三人為離婚雙方清償貸款后方能履行相應的過戶手續。
聲明:本網頁內容旨在傳播知識,若有侵權等問題請及時與本網聯系,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刪除處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