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農村宅基地房主不能立遺囑的,因為很明顯之所以能夠立遺囑,就是因為在遺囑所規定的一些分配財產的時候,財產是屬于當事人能夠自主進行支配的,但是我們國家法律當中規定農村的宅基地僅僅是擁有使用權,而并不能夠包括所有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條 遺產是公民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墒寝r村宅基地的使用權不是一般的財產,而是特殊的財產。首先因為宅基地使用權具有很強的人身依附性,它必須因具有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資格而取得,因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資格的失去而失去,不產生在不同農民個體之間的流轉,即不可以繼承。第二,我國農村宅基地使用權主要是為了保障每戶農民的居住需求,具有社會保障功能,如果允許繼承,將導致宅基地無限擴大,違背了土地管理法關于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的有關規定。據此,農村宅基地不能算作遺產,故不可以繼承。但是,存在特殊情況,根據地隨房走的原則,繼承人對宅基地上所造房屋的繼承將會導致其對宅基地的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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