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罪辯護辯護詞的范文是: 審判長、審判員: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 刑事訴訟法 第32條第1款的規定,我接受__________(主要 犯罪嫌疑人 或被告人姓名)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案由)一案的犯罪嫌疑人__________的委托,擔任他的辯護人,為他進行辯護。 在此之前,我研究了_______人民檢察院對本案的起訴書,查閱了卷宗材料,會見了犯罪嫌疑人,走訪了有關證人,并且對現場進行了勘察,獲得充分的事實材料和證據。我認為起訴書在認定事實上有重大出入(或者事實不清、定性不當等)。理由如下: 1、 2、 3、 綜上所述,我認為: 1、 2、 3、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____條第____款之規定,請求檢察機關對本案犯罪嫌疑人__________不予起訴(或請求法庭對被告人宣告無罪或免除處罰或從輕、減輕處罰) 辯護人:*** **年**月**日
《刑事訴訟法》第三十七條 辯護人的責任是根據事實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無罪、罪輕或者減輕、免除其刑事責任的材料和意見,維護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訴訟權利和其他合法權益。 第三十八條 辯護律師在偵查期間可以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幫助;代理申訴、控告;申請變更強制措施;向偵查機關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關情況,提出意見。 第三十九條 辯護律師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會見和通信。其他辯護人經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許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會見和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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