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況可以做無罪辯護呢
罪名非法定做無罪辯護。
罪刑法定原則是刑法的一項基本原則,該原則的基本含義是“法無明文規定不為罪”“法無明文規定不處罰”換句話說就是沒有不存在犯罪構成的犯罪,也沒有不存在具體罪名的犯罪?!缎谭ā返谌龡l規定:“法律明文規定為犯罪行為的,依照法律定罪處罰;法律沒有明文規定為犯罪行為的,不得定罪處罰”。新刑法取消了1979年《刑法》的類推原則,這是罪行法定原則得以真正貫徹的重要前提。新刑法禁止類推,案件受理法院、辦案法官及其他任何機構或個人均無權創設新罪名,除刑法規定的罪名之外,不得以其他任何罪名對犯罪嫌疑人定罪處罰。
①罪刑法定原則體現了對國家權力的限制和對人權的保障,反例:有罪推定。
②拐賣婦女兒童罪,拐賣成年人的行為雖有社會危害性,但不能定罪,當然如果涉及其他罪名,另當別論。
③強奸罪,女的強奸男的如何定罪,誘奸的情形可能存在?在理論上可能存在的,從生理的角度看可能是不存在。但是實際中如果女的強奸女的,有相關的司法解釋,也是存在的。這些行為都有社會危害性,但不構成犯罪。
(三)證據不足
無罪推定原則是罪刑法定基本原則的具體體現之一。無罪推定,簡單地說是指任何人在未經證實和判決有罪之前,應視其無罪。因此,無罪推定所強調的是對被告人所指控的罪行,必須有充分、確鑿、有效的證據。如果審判中不能證明其有罪,就應推定其無罪。依無罪推定原則,任何人在未經法院依法審判之前,不得確定為有罪,不得對其科刑。故該原則便要求,如果要認定犯罪嫌疑人有罪就必需有足夠證明其存在犯罪事實的相關證據。包括直接證據和能形成證據鏈的間接證據,且其證明程度必需達到確定、唯一。
(四)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
《刑法》第13條規定,一切危害國家主權、領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國家、顛覆人民民主專政的政權和推翻社會主義制度,破壞社會秩序和經濟秩序,侵犯國有財產或者勞動群主集體所有的財產、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財產,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和其他權利,以及其他危害社會的行為,依照法律應當受刑罰處罰的,都是犯罪,但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的,不認為是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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