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故意傷害案中,以警方的傷情鑒定結論為立案定罪依據。達到輕傷標準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犯罪嫌疑人是未成年人的,從輕處罰。
一、打架什么情況會判刑
打架致使受害人受傷,經鑒定達到輕傷以上的,構成故意傷害罪,依法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量刑。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二、被人打傷屬于犯法嗎
打傷人達到輕傷及以上的觸犯刑法,應以故意傷害罪定罪量刑。犯本罪的應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打傷人致人重傷的應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以特別殘忍手段打傷人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應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三、毆打他人怎么判刑
毆打他人,可能涉嫌故意傷害罪、尋釁滋事罪、或者聚眾斗毆罪,應根據個案當事人所實施行為的性質和結果進行定罪處罰。刑法規定,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故意毆打他人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故意毆打他人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其中,重傷的判定標準應當參照2014年1月1日實行的國家關于輕傷、重傷鑒定新標準《人體損傷程度鑒定標準》。聚眾斗毆的,對首要分子和其他積極參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法律規定的惡劣情節的,對首要分子和其他積極參加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的,構成尋釁滋事罪,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十七條已滿十六周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奸、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已滿十二周歲不滿十四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情節惡劣,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核準追訴的,應當負刑事責任。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八周歲的人犯罪,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對依照前三款規定追究刑事責任的不滿十八周歲的人,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因不滿十六周歲不予刑事處罰的,責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時候,依法進行專門矯治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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