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概念不同
交警,全稱交通警察,屬于警察的一個警種。
民察,包括治安警、戶籍警、刑警、交警,國家安全部門管理的國家安全警察、勞改勞教部門的司法警察、法院、檢察院系統的司法警察以及海關管理的緝私警察四大類。
2、職能不同
交警主要負責在道路上執行指揮交通、維護交通秩序、糾正和處罰交通違章行為、處理交通事故、維護治安秩序等工作。
民察則按照自己所屬類型的崗位負責不同的工作,例如:
(1)戶籍警察:管理戶口,包括戶口登記、戶口遷移、有關身份證的管理問題等。
(2)外事警察:管理出入國境事務的警察。通常辦理出入境通行證、護照等,并進行管理。
(3)經濟犯罪偵查警察:主要任務就是偵查經濟案件。
一、監獄警察屬于什么機關
人民警察,警察有兩類,人民警察和司法警察,人民警察屬于行政機關,司法警察屬于司法機關。具體說公安機關、監獄里面的警察是人民警察,法院、檢察院里面的警察是司法警察。監獄警察主要負責管理監獄、少管所、戒毒所等單位,獄警依法從事監獄管理、執行刑罰、改造罪犯工作、罪犯教育、戒毒矯正等工作。
二、襲警罪的認定標準是什么?
(一)、客體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體是人民警察正常的執法管理活動。侵害的對象,是依法正在執行職務的人民警察。
(二)、客體要件
客觀方面表現為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人民警察依法執行職務或者履行職責造成嚴重后果的行為行為。根據《人民警察法》規定:人民警察包括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監獄、勞動教養管理機關的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的司法警察。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以下幾種情形:
1、以暴力或者威脅的方法阻礙人民警察依法執行職務的行為
2、在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監獄、勞動教養管理機關的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的司法警察在執行相關職務和處置突發事件中,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人民警察及工作人員依法履行職責的。
(三)、主體要件
主體為一般主體。凡達到刑事責任年齡且具備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構成本罪。
(四)、主觀要件
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即明知人民警察包括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監獄、勞動教養管理機關的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的司法警察是正依法執行職務工作人員,而故意對其實施暴力或者威脅,使其不能或嚴重影響不能執行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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