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之間離婚房貸沒還完的,如果雙方自行協商后決定將房產給一方的,則需要先還完貸款再辦理產權變更登記,或者需要辦理轉按揭。如果無法協商房產如何處理的,則可以由法院判決,法院會根據情況判決由一方先使用房產,不會判決房產歸屬;雙方可以等還完貸款取得房產證后再另行提起訴訟要求分割房產。
一、鄭州離婚房產怎么過戶
鄭州離婚房產過戶流程:
1、應準備房產過戶材料,如離婚判決書、房產證、身份證明及復印件、房產登記申請書;
2、準備好了房產過戶需要的材料,接下來就到房管部門辦理房產過戶的手續;
3、到房管部門需要辦理的手續有:到交易中心辦理轉繪、到房管局辦理免征契稅申請、辦理析產登記手續并繳登記費、取證。
離婚房產過戶的情況下,如果仍然在貸款的,可以采取下列辦法:
1、將該房產判為當事人使用。因為貸款買房后,即使沒拿到產權登記證書,但是開發商會按約定交房,所以實際上該房產還可以正常使用。不過,法院判決當事人使用的,并不限制使用人;
2、取得房屋產權后另行提起訴訟。房屋貸款還清之后,拿到房屋所有權后,如果雙方對產權分割還是協商不成的,那么即可以直接去法院另行起訴。當然,如果雙方對尚未取得產權證的房屋沒有其他爭議,并且對于產權分割又能協商一致的,人民法院即可以判決房屋所有權的歸屬,而不需要等到拿到產權登記證書后進行處理。另外,因為離婚時還有房貸未清,所以夫妻雙方不可避免地還存在債務。
離婚后,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關于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離婚時必須涉及到房產的分割情況,如果雙方已經取得了房產證的,則直接根據雙方約定的補償標準,過戶給一方,但如果在離婚時貸款并未還清的情況下,則必須涉及到需要首先還清貸款取得產權,才能合法的過戶的情況,具體情況結合實際而定。
二、婚前房產有貸款婚后可以加配偶名字
1、夫妻雙方婚后出資(包括貸款)取得房屋產權首先,不論房產證上是一方的名字,還是雙方的名字,均為夫妻共同財產。其次,明確房屋價值,按市場價計算,不按當初購房合同金額計算。再次,分清權益部分和債務部分。如果涉及貸款,先要將貸款部分除去。2、根據司法解釋的規定,離婚時,雙方對尚未取得所有權或者尚未完全取得所有權的房屋有爭議且協商不了的,人民法院不宜判決房屋的所有權歸屬,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判決由當事人使用。待取得房屋產權證后,再由任何一方另行向法院起訴。另外,最高院民一庭有關解釋明確,法院不宜判決房屋所有權歸屬的范圍包括:(1)購買福利性政策房屋;(2)購買商品房;(3)購買經濟適用房。購買以上三種房屋,在離婚時,尚未取得房產證的,法院不宜就該房所有權直接判決。
三、離婚是先離婚還是先過戶房屋
先辦理離婚手續。
根據我國法律的相關規定,房屋必須是在無法律糾紛、無規劃拆遷、無按揭的情況下才能辦理過戶。一般來講,按揭房要過戶必須先付清銀行貸款:
1、將離婚雙方共同擁有的按揭房過戶給原夫妻其中一方;
2、將離婚雙方中的一方擁有的按揭房過戶給另一方。
如果是這種情況,則需要還清銀行貸款。若暫時還不清貸款,離婚一方可以自己的名義向另一家銀行申請辦理轉按揭,將抵押在銀行的房產證解押出來后去辦過戶。但由于轉按揭手續非常麻煩,目前多數銀行已經停辦此項業務。為此,銀行給出兩種建議,其一即通過正常買賣流程過戶,重新繳納契稅、評估擔保費用;其二是到公證處辦理房產公證后,一方繼續使用原按揭人的銀行卡繳納貸款。一般采納第二種方式的居民較多。
此外,一方當事人單方申請登記,可通過以下兩種途徑辦理過戶:
1、若離婚協議上明確了房產歸屬和單方辦理手續時,可以憑離婚協議書、離婚證、身份證及登記機構認為需要的其他證明材料等,單方辦理歸并手續;
2、申請法院強制執行,憑協助執行通知書、離婚協議書、離婚證、登記申請書、身份證及房屋產權處復印房證存根,才可辦理單方房屋歸并手續。
雙方若能夠協商一致共同擬寫離婚協議,則雙方可同時到雙方任何一方戶籍地民政部門辦理離婚手續,離婚協議內容主要包括對夫妻共同財產、共同債權和共同債務的分割及處理、孩子撫養權的分配,需要攜帶的證件材料主要如下:
1、離婚協議書;
2、身份證明;
3、戶口簿;
4、結婚證;
5、雙方各2張2寸近期半身免冠證件照片、申請離婚登記聲明書。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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