盜竊罪情節輕微辯護詞
尊敬的審判長:
接受當事人的委托,受北京某某律師事務所的指派,我依法為尚某某提供辯護。庭審之前我查閱了卷宗材料,會見了被告人,了解了案件情況,結合剛才的法庭調查,現發表如下辯護意見。
辯護人對于本案的定性不持異議。但是,本案被告人存在以下從輕減輕處罰的事實和情節:
1、投案自首。
被告人犯罪以后,主動到公安機關投案,到案后如實陳述犯罪事實。通過今天的法庭調查,也可以看到被告人認罪態度是比較好的。應該認定為自首。
2、主動退贓。
被告人在接到搬家公司老板的電話后,主動通知家人將所盜物品交回到公安機關。大大降低了案件的社會危害性,也使失主避免了損失。
3、失主諒解。
本案失主孟某某已經對被告人表示諒解,并懇請法官從輕處理。
4、被告人一貫表現很好,本本分分,之前沒有前科劣跡,這次屬于初犯,事發偶然,一時產生貪念。本人也非常后悔。
5、坦白交代。
被告人到案之后,如實供述了案件事實,減少了公安機關辦案成本,節省了司法機關辦案資源,提高了工作效率。應該從輕處罰。
6、愿意積極交納罰金。
被告人愿意積極交納罰金,以表示認罪和悔罪,希望法庭能夠從輕處罰。
綜上所述,希望法庭考慮以上情節和本案的特殊情況,對被告人從輕處罰。
辯護人北京某某律師事務所趙某某
二○一三年十二月十二日
一、盜竊犯罪的量刑標準是什么?
1、個人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以一千至三千元為起點。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2、個人盜竊公私財物“數額巨大”,以三萬元至十萬元為起點。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3、個人盜竊公私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以三十萬元至五十萬元為起點。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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