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無罪辯護輕罪辯護的區別在于: 無罪辯護就是認為嫌疑人的行為不構成犯罪;罪輕辯護是說承認指控的 罪名 ,但認為嫌疑人具有 自首 、 立功 、賠償等從輕情節的,請求從輕處罰;輕罪辯護是說認為行為人構成的是比指控罪名要輕的罪名,比如指控 故意殺人罪 ,辯護 故意傷害罪 。 在當事人行為構成犯罪的情況下,選擇輕罪辯護不失為一個務實的辯護方案,能在法律的范圍內最大程度維護了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九十八條 法庭審理過程中,對與定罪、量刑有關的事實、證據都應當進行調查、辯論。經審判長許可,公訴人、當事人和辯護人、訴訟代理人可以對證據和案件情況發表意見并且可以互相辯論。審判長在宣布辯論終結后,被告人有最后陳述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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