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危房改造農戶要按以下程序進行危房改造項目的申報、審批和備案。1、農戶自愿申請。2、村集體評議。3、鎮級審核。4、縣級審批。
法律依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財政部關于2009年擴大農村危房改造試點的指導意見》 一、明確指導思想、目標任務與基本原則
(一)指導思想。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按照中央保民生、保增長、保穩定的總體要求,以解決農村困難群眾的基本居住安全問題為目標,開展農村危房改造試點,改善農村困難群眾生活條件,推動農村基本住房安全保障制度建設。
(二)目標任務。2009年擴大農村危房改造試點的任務是完成陸地邊境縣、西部地區民族自治地方的縣、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貴州省全部縣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邊境一線團場約80萬農村貧困戶的危房改造。其中,東北、西北和華北等三北地區試點范圍內1.5萬農戶,結合農村危房改造開展建筑節能示范。在今年擴大試點的基礎上,總結經驗,完善制度,制定中長期規劃,逐步解決農村貧困戶的危房問題。
(三)基本原則。開展農村危房改造,要因地制宜,量力而行,從當地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出發,科學合理編制農村危房改造規劃和年度計劃;要突出重點,厲行節約,幫助貧困危房戶改造建設最基本的安全、經濟、適用、節能、節地、衛生的農房,防止大拆大建和形象工程;要堅持農民自主、自愿,政府引導、扶持,落實地方責任,中央適當補助;要整合資源,規劃先行,加強相關惠農支農政策銜接;要規范程序,嚴格管理,堅持公開、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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