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所有權由國家和集體享有,個人不享有土地所有權,個人只有土地使用權;土地使用權只有年限規定的。土地所有權是指土地所有者依法對自己的土地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
一、房產的土地使用權和所有權是什么?
土地使用權是指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農民集體和公民個人,以及三資企業,凡具備法定條件者,依照法定程序或依約定對國有土地或農民集體土地所享有的占有、利用、收益和有限處分的權利。所有權是所有人依法對自己財產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
二、土地使用權限什么意思
土地使用權限的意思是指公民對合法取得的土地所享有的使用年限。根據我國相關的法律法規的規定可知,住宅的土地使用年限為70年,自取得該地的土地使用權之時算起。土地使用權包括對土地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有限處分的權利。
三、我國土地所有權與土地使用權怎么界定的?
土地所有權土地所有人在法律規定的范圍內占有,使用和處分土地,并從土地上獲得利益的權利。
土地使用權是指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農民集體和公民個人,以及三資企業,凡具備法定條件者,依照法定程序或依約定對國有土地或農民集體土地所享有的占有、利用、收益和有限處分的權利。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二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實行土地的社會主義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勞動群眾集體所有制。
全民所有,即國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權由國務院代表國家行使。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占、買賣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土地。土地使用權可以依法轉讓。
國家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對土地實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給予補償。
國家依法實行國有土地有償使用制度。但是,國家在法律規定的范圍內劃撥國有土地使用權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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