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權和房屋所有權的區別在于:房屋所有權是永久的,沒有期限限制,只要房產沒有完全毀損滅失就能一直享有;土地使用權是有期限的。國家通過土地有期出讓方式,授予用地人40年、50年、70年不等的使用權。
一、土地使用權出讓的最高年限是多少年
土地使用權出讓最高年限是70年。根據我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12條規定,土地使用權出讓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確定:1、居住用地70年;
2、工業用地50年;
3、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年限為50年;4、商業、旅游、娛樂用地40年;
5、倉儲用地50年;
6、綜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二、房產年限70年到期后怎么辦
房產年限70年到期后,會自動續期。因為住宅建設用地的使用權年限一般是70年,期間屆滿后,會自動續期。房屋產權通常是由房屋所有權、土地使用權這兩部分組成,但是房屋所有權的期限確實永久的。而土地使用權的使用年限,根據有關法規的規定,可以分成40年、50年或者70年不等。
三、房產證到期了怎么續期交多少錢
房產證是不會到期的,終生都是你的。所謂房子是你的,是指你是房屋的所有人,即擁有該套房屋的產權,產權包含2部分:一是房產證、一是土地證(全稱“土地使用權證”)房產證是終生的,沒有期限。土地是國家的,因此你只有使用權,所以叫土地使用權證,作為住宅,一般為70年,作為商業,一般為30-50年。目前,土地使用權續期是免費的。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土地管理法》第53條,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權不得出讓、轉讓或者出租用于非農業建設;但是,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并依法取得建設用地的企業,因破產、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權依法發生轉移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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