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專有部分的單獨所有權;2、共有部分的共有權;3、因共有關系產生的管理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一條 業主對建筑物內的住宅、經營性用房等專有部分享有所有權,對專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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