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購,可以通過公開招標的方式,也可以通過單一來源采購的方式,采購屬于民事行為,需要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政府是需要支付費用的。
一、政府采購需要簽合同嗎
政府采購,也涉及到權利義務,也是需要簽合同的。
二、簽訂采購合同的注意事項
1、要注意政府采購合同屬于一般民事合同,同時又不完全等同于一般的民事合同。
采購人和供應商之間的權利和義務,應當按照平等、自愿的原則以合同方式約定;采購人可以委托采購代理機構代表其與供應商簽訂政府采購合同,由采購代理機構以采購人名義簽訂合同的,應當提交采購人授權的委托書,作為采購附件。但要注意的是:
①政府采購合同管理與執行須受合同法約束,除了《采購法》另有規定的,都必須執行合同法;
②采購人與供應商享有自愿訂立政府采購合同的權利,并不等于采購人與供應商在訂立合同時完全具有隨意性(在中標、成交供應商確定后,雙方必須依法簽訂政府采購合同,否則,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③政府采購合同只能由采購人與中標、成交供應商簽訂,集中采購機構和其他采購代理機構無權自行與中標、成交供應商簽訂政府采購合同(如系采購人委托集中采購機構或者其他代理采購機構代表其與供應商簽訂政府采購合同,也只能在取得采購人的授權委托書后以采購人名義簽訂采購合同,并且應當提交采購人的授權委托書,作為合同附件)。
2、要注意政府采購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
內容應當包括財政部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規定的必備條款,合同簽訂后應當將合同副本報本級財政監督管理部門和有關部門備案。訂立政府采購合同,必須采用書面形式(采用口頭形式或者其他形式訂立的政府采購合同,都是無效的);所謂書面形式,是指合同書、信件和數據電文(包括電報、電傳、傳真、電子數據交換和電子郵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但必須要在合同成立之前簽訂確認書。
3、要注意經采購人同意。
政府采購合同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履行中可以在不改變其他條款的前提下協商簽訂金額不超過原合同金額百分之十的補充合同。合同內容一般包括當事人的名稱或者姓名和住所、標的、數量、質量、價款或者報酬、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違約責任、解決爭議的方法等。但是,采購人在開展政府采購活動中,必須嚴格執行法定的采購方式和采購程序,不能隨心所欲。
以上就是政府采購需要簽合同嗎的介紹。采購人和供應商之間的權利和義務,應當按照平等、自愿的原則以合同方式約定;采購人可以委托采購代理機構代表其與供應商簽訂政府采購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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