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據刑事訴訟法的規定,沒收財產的判決,無論附加適用或者獨立適用,都由人民法院執行;在必要的時候,可以會同公安機關執行。
(二)關于需要以沒收的財產償還債務的問題,《刑法》的相關內容規定:“沒收財產以前犯罪分子所負的正當債務,需要以沒收的財產償還的,經債權人請求,應當償還?!备鶕@一規定,只有同時具備了以下三個條件,才能以沒收的財產償還債務:
1.必須是沒收財產以前犯罪分子所欠債務,包括所負國家、集體和個人的債務。
2.必須是合法的債務。非法債務,例如賭債、高利貸超出合法利息部分的債務不在此列。對此,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財產刑若干問題的規定》的相關內容明確規定:《刑法》的相關內容規定的“沒收財產以前犯罪分子所負的正當債務”,是指犯罪分子在判決生效前所欠他人的合法債務。
3.必須經債權人提出請求。償還犯罪分子所負債務,僅限于沒收財產的范圍內,并按我國民事訴訟法規定的清償順序償還。
一、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包括哪些內容
(一)沒收財產不同于罰金,也不同于追繳非法所得、沒收違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財物。罰金是較輕的財產刑,適用于情節較輕的犯罪;沒收財產是較重的財產刑,適用于情節較重的犯罪。罰金是讓犯罪分子繳納一定的金錢;沒收財產剝奪的是犯罪分子個人所有財產的一部或全部,可以是金錢,也可以是其他財產(包括動產和不動產)。沒收財產是刑罰方法,追繳非法所得、沒收違禁品和犯罪物品不是刑罰方法。任何犯罪分子非法所得的財物,都應當予以追繳或者責令退賠。
對于犯罪分子本人所有的財產是沒收一部分還是全部,應當根據犯罪的性質、情節、社會的危害程度以及案件的具體情況確定,不論是沒收一部分還是全部,都應當對沒收的財產名稱、數量等在判決中寫明,不能籠統地寫判決沒收被告人財產一部分或者全部。
(二)沒收財產是沒收犯罪分子個人所有財產的一部或者全部。沒收的只能是屬于犯罪分子本人所有的財產,包括犯罪分子本人所有的財物及其在與他人共有財產中依法應有的份額。在判處沒收財產的時候,不得沒收屬于犯罪分子家屬所有或者應有的財產。這是我國罪責自負不株連他人原則的具體體現和要求。所謂犯罪分子家屬所有財產,是指所有權明確屬于犯罪分子家屬本人專有的財產。犯罪分子家屬應有的財產,是指在共有財產中應歸犯罪分子享有的份額。此外,如果犯罪分子家屬沒有其他生活來源,原來就依靠犯罪分子贍養、撫養、扶養的,人民法院判決沒收財產時,就必須給其留下維持生計所必要的財產。這是我國人道主義文明司法的體現,也是促使犯罪分子安心改造、安定社會秩序的要求。
二、沒收財產是否起訴離婚?
違法行為產生的債務并不在夫妻共同債務之列。因違法行為而產生的債務也應是個人債務,與夫妻另一方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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