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簽勞動合同可以得到雙倍工資的賠償。屬于以下情形的用人單位需要向勞動者支付雙倍工資:1、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2、勞動合同期滿后,勞動者仍在用人單位工作,用人單位超過一個月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向勞動者支付雙倍工資。
一、兩年未簽訂勞動合同可以追責嗎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八十二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不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支付雙倍工資,用人單位不支付雙倍工資的可以到勞動管理部門投訴。
二、勞動合同到期用人單位不續簽應該怎么辦?
勞動合同到期用人單位不續簽,如果勞動者仍在用人單位工作,則可能導致支付勞動者雙倍工資、與勞動者簽訂無固定期限合同。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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