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不同意調解的可以先由公安機關隔離審查,分析案情,做出處理方案;
2、對于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3、對方有權不接受民事調解,即便對方接受調解,不影響刑事責任的追究檢察機關還是會依法提起公訴的。除非,檢方經案件審核后,認定犯罪情節輕微,犯罪嫌疑人主觀認罪態度好,未造成嚴重后果,當然如果能取得受害人的書面諒解基本就有可能構成檢方不提起公訴的條件或情形了但是,這個并非是必須的,很大程度上,由案件事實以及其造成的社會惡劣影響以及社會危害性的大小和檢方的自由裁量權來決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條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聲明:本網頁內容旨在傳播知識,若有侵權等問題請及時與本網聯系,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刪除處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