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期交貨的違約金的規定:當事人可以依法約定違約金的數額,也可以約定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但是當事人約定的數額如果不合理的,另一方可以依法請求法院或者仲裁機構適當地調整該數額。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條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約定的違約金低于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于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適當減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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