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條的 交通肇事罪 之后,規定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追逐競駕,情節惡劣的,或者在道路上 醉酒駕駛 機動車的,處 拘役 ,并處 罰金 ,有前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可以看出,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的交通肇事罪之后,規定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追逐競駕,情節惡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駕駛機動車的,處拘役,并處罰金,有前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可以看出, 危險駕駛罪 分為醉酒駕駛和追逐競駕兩種類型 以上就是有關醉酒駕駛什么是危險駕駛罪的相關解答,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 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拘役,并處罰金:(一)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二)醉酒駕駛機動車的;(三)從事校車業務或者旅客運輸,嚴重超過額定乘員載客,或者嚴重超過規定時速行駛的;(四)違反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規定運輸危險化學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對前款第三項、第四項行為負有直接責任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有前兩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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