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在清算期間開展與清算無關的經營活動的由公司登記機關予以警告,沒收違法所得。理論上,公司在清算期間只能開展與清算有關的經營活動,否則該行為因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而無效。
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二百零五條
公司在清算期間開展與清算無關的經營活動的,由公司登記機關予以警告,沒收違法所得。
第二百零六條
清算組不依照本法規定向公司登記機關報送清算報告,或者報送清算報告隱瞞重要事實或者有重大遺漏的,由公司登記機關責令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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