騎自行車摔傷不屬于上下班途中的工傷。根據《工傷保險條例》,僅當在上下班途中遭遇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特定交通工具事故受傷時,才可被認定為工傷。然而,騎車摔倒屬于個人責任,不符合規定,因此不能被認定為工傷。
法律分析
下班騎自行車回家摔傷不屬于工傷。關于上下班途中工傷認定的情形,在《工傷保險條例》中有相關規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屬于工傷。但騎車摔倒屬于由本人主要責任導致的受傷,不符合以上規定的情形,故不能認定為工傷。
拓展延伸
騎行事故引發的傷害是否可歸為工傷賠償范疇?
根據勞動法及相關規定,騎行事故引發的傷害是否可歸為工傷賠償范疇需要進行具體分析。首先,需要考慮騎行活動是否與工作相關,如是否是在工作時間、工作地點附近進行的。其次,還需評估騎行行為是否屬于工作職責范圍內,如是否是為了完成工作任務或者是受雇主安排進行的。此外,還需考慮騎行事故的發生是否與工作環境、工作設備等因素有關。綜上所述,騎行事故引發的傷害是否可歸為工傷賠償范疇需要根據具體情況進行綜合判斷和評估,建議咨詢相關法律專業人士以獲取準確的法律意見和指導。
結語
根據勞動法及相關規定,騎行事故引發的傷害是否可歸為工傷賠償范疇需要根據具體情況進行綜合判斷和評估,建議咨詢相關法律專業人士以獲取準確的法律意見和指導。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四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條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進行治療,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職工治療工傷應當在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就醫,情況緊急時可以先到就近的醫療機構急救。
治療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等部門規定。
職工住院治療工傷的伙食補助費,以及經醫療機構出具證明,報經辦機構同意,工傷職工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所需的交通、食宿費用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體標準由統籌地區人民政府規定。
工傷職工治療非工傷引發的疾病,不享受工傷醫療待遇,按照基本醫療保險辦法處理。
工傷職工到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進行工傷康復的費用,符合規定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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