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解答:
可以的,在職軍人是不能的,申請人持文件、證明向戶籍所在地或經營場所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提出申請,并提交申請書和下列證明:經營者身份證明、經營場所證明、上崗證等。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的初步審查,對符合規定的予以受理。當全部審批結束后,申請人繳納一定的登記費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即向申請人頒發營業執照。
【法律依據】:
《個體工商戶登記管理辦法》第十三條 申請個體工商戶登記,申請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可以直接到經營場所所在地登記機關登記;登記機關委托其下屬工商所辦理個體工商戶登記的,到經營場所所在地工商所登記。申請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可以通過郵寄、傳真、電子數據交換、電子郵件等方式向經營場所所在地登記機關提交申請。通過傳真、電子數據交換、電子郵件等方式提交申請的,應當提供申請人或者其代理人的聯絡方式及通訊地址。對登記機關予以受理的申請,申請人應當自收到受理通知書之日起5日內,提交與傳真、電子數據交換、電子郵件內容一致的申請材料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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