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財產中的住房公積金可以由配偶提取,但必須滿足一定條件,如主購房人先提取或者主購房人沒有公積金時可以提取配偶的公積金。提取配偶公積金需要提供身份證、戶口簿、結婚證等材料,并辦理相應手續。如果是婚前個人購房,配偶不能提取公積金,而婚后共有財產需要提供公證書。具體操作細節需與當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咨詢。
法律分析
配偶可以提取公積金。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住房公積金是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但需要注意:必須是主購房人先提取,配偶才可以提取。如果主購房人沒有公積金,可直接提取配偶的公積金。職工在住房消費類提取中,辦理提取配偶住房公積金的手續應如下:
1、必須同時提供夫妻雙方的身份證、戶口簿、結婚證的原件及復印件;
2、配偶的住房公積金繳存憑證(對賬簿或聯名卡)原件及復印件、單位審核蓋章的《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和《住房公積金提取憑證》。另外,屬于職工個人婚前所購住房且非夫妻二人共有財產的,配偶不得因為購買該住房而提取配偶的住房公積金;婚前房產在婚后作為夫妻共有財產的,應提供公證部門出具的公證書方可提取配偶住房公積金。公積金政策各地區并非統一,具體細節操作需與當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聯系咨詢。
拓展延伸
公積金申請人離婚后,配偶是否仍有權利提取公積金?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公積金申請人離婚后,配偶通常不再具有提取公積金的權利。公積金的提取通常是基于婚姻關系的存在和共同財產的原則。一旦婚姻關系解除,配偶的權利也相應受到限制。然而,特殊情況下,如果離婚協議或法院判決書中明確規定了配偶有權提取公積金,那么配偶可能仍然有權利進行提取。因此,在離婚后,配偶是否有權提取公積金,需要具體參考離婚協議、法院判決書等相關文件的具體規定。建議您咨詢專業律師以獲取準確的法律意見和指導。
結語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離婚后配偶通常不再具有提取公積金的權利。公積金的提取基于婚姻關系和共同財產原則。特殊情況下,如離婚協議或法院判決書明確規定配偶有權提取公積金,配偶可能仍有權利提取。建議您咨詢專業律師獲取準確的法律意見和指導。公積金政策因地區而異,具體操作細節需與當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聯系咨詢。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三)知識產權的收益;(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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