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前妻戶口不遷走,那么后面如果自己再婚,未來的老婆是無法將戶口遷到自己戶口上的。
我國法律在結婚和離婚時的戶籍辦理,都沒有明確規定。結婚時不要求把男女的戶口并到一處,離婚時也沒有規定必須遷移分戶?,F實生活中,即是一些沒有任何血緣關系的人,也可以像一家人一樣,在一個戶口登記簿中。離婚后,女方沒有將遷移戶口,有很多不利影響,例如女方沒有房產,其工作單位能同意遷移到集體戶上,是行得通的辦法。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十條 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銷戶口。
公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準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
公民遷往邊防地區,必須經過常住地縣、市、市轄區公安機關批準。
聲明:本網頁內容旨在傳播知識,若有侵權等問題請及時與本網聯系,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刪除處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