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患有嚴重疾病,短期內有死亡危險。
2、原判無期徒刑和死刑緩期兩年后減為無期徒刑的罪犯,從執行無期徒刑起服刑七年以上;
或者原判有期徒刑的罪犯執行原判期限(減刑的,按減刑后的刑期計算)的三分之一以上(含減刑時間),患有嚴重慢性病,長期治療無效。
但如果病情惡化有死亡危險,改造表現良好,可以不受上述期限的限制。
3、身體殘疾,生活難以自理。
4、年老多病,已失去危害社會的可能性。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六十五條 以牟利為目的,盜接他人通信線路、復制他人電信碼號或者明知是盜接、復制的電信設備、設施而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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