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職工本人提供身份證、戶口原件及復印件,到勞動保障部門提出檔案補辦并備案。
2、由職工所在地用人單位或職工個人到該職工原始招工部門、市檔案館、用人單位屬地檔案館或其它相關部門查找、復印以下職工檔案要件:工齡確認表、工資驗封卡、勞動合同、招工錄用手續、下鄉知識青年插隊落戶名冊和地點、入伍登記表、退伍登記表、軍官轉業審批報告表等材料原件及復印件。上述材料復印件必須加蓋存檔單位公章方能生效。
3、職工檔案要件無法補齊的,由同級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依據社會保障基本信息記載的資料為根據,出具證明。
4、職工檔案補辦,實行勞動保障管理權限屬地化認定原則,即經同級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審核,材料齊全、內容屬實的,由同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出具勞動關系認定書。
5、經省人民政府或者授權部門設立、批準,省工商行政部門核準登記注冊及在省統籌行業所屬企業,其審核、認定工作由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負責辦理。
6、因用人單位原因造成職工檔案丟失,影響職工不能按規定享受社會保障待遇的,由職工單位或主管部門解決和落實相關待遇。
法律依據:
《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
第三十七條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與所在單位發生人事爭議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等有關規定處理。
第三十八條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對涉及本人的考核結果、處分決定等不服的,可以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申請復核、提出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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