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利用極端主義破壞法律實施罪的處理:一般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罰金;如果情節嚴重的,應當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如果情節特別嚴重的,應當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2、法律依據:《刑法》第一百二十條之四
利用極端主義煽動、脅迫群眾破壞國家法律確立的婚姻、司法、教育、社會管理等制度實施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利用極端主義破壞法律實施罪怎么判
《刑法》第一百二十條之四規定,利用極端主義煽動、脅迫群眾破壞國家法律確立的婚姻、司法、教育、社會管理等制度實施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利用極端主義破壞法律實施罪怎么處理
按照《刑法》第一百二十條之四的規定:利用極端主義煽動、脅迫群眾破壞國家法律確立的婚姻、司法、教育、社會管理等制度實施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利用極端主義破壞法律實施罪怎么構成的
我國《刑法》第一百二十條之四規定:“利用極端主義煽動、脅迫群眾破壞國家法律確立的婚姻、司法、教育、社會管理等制度實施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保ㄒ唬┲黧w本罪的主體是一般主體。即年滿十六周歲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二)主觀方面主觀方面是故意的,即行為人明知自己的行為是為準備實施恐怖活動而進行的準備活動,危害不特定人和物的安全而積極為之,并且希望這種恐怖活動的結果發生。過失不構成本罪。(三)客體本罪侵害的客體是公共安全和國家法律確立的婚姻、司法、教育、社會管理等制度。(四)客觀方面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實施利用極端主義煽動、脅迫群眾破壞國家法律確立的婚姻、司法、教育、社會管理等制度實施的行為。包含四個方面:一是必須利用極端主義;二是在些基礎上的煽動和脅迫;三是針對的對象是不明真相的人群;行為的目的是達到國家法律確立的婚姻、司法、教育、社會管理等制度實施。一般的煽動和脅迫行為,以及針對個別人的煽動和脅迫不能構成,或者只是單純出于個人特定的目的的煽動和脅迫行為,不能構成本罪。
利用極端主義破壞法律實施怎么處罰
利用極端主義煽動、脅迫群眾破壞國家法律確立的婚姻、司法、教育、社會管理等制度實施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對利用極端主義破壞法律實施的怎么辦
利用極端主義煽動、脅迫群眾破壞國家法律確立的婚姻、司法、教育、社會管理等制度實施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該內容由 鄒婷律師 和 律說律答 共創回答
聲明:本網頁內容旨在傳播知識,若有侵權等問題請及時與本網聯系,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刪除處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