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協議中財產協議的效力是對夫妻財產處理的最優先效力。法律關于財產分割的規定是: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一、婚后財產分割的原則有哪些
婚后財產分割的原則:協議優先原則;男女平等原則;照顧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則;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具體規定: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二、如何劃分夫妻共同財產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原則上應當均等分割。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三、夫妻共同財產分割規定有哪些?
夫妻共同財產分割的法律規定是:夫妻共同財產可以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在判決時一般會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一方的權益。根據我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規定,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第一千零八十八條夫妻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負擔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給予補償。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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