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退役軍人的子女不是優撫子女,現役軍人的子女可以是優撫子女。優待對象包括:退役士兵;殘疾軍人、烈士子女、因公犧牲軍人子女、一級至四級殘疾軍人子女、現役軍人子女。
法律依據:《優撫對象及其子女教育優待暫行辦法》
第二條 退役士兵報考普通高等學校,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自謀職業的城鎮退役士兵、在服役期間榮立三等功的退役士兵,可在其統考成績總分的基礎上增加10分投檔;其中在服役期間榮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軍區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可在其統考成績總分的基礎上增加20分投檔。自謀職業的城鎮退役士兵報考成人高等學??稍黾?0分投檔;在服役期間榮立三等功(含)以上的退役士兵,可在考生考試成績基礎上增加20分投檔。退役士兵報考研究生的,在同等條件下,可優先予以復試或錄取。
第三條 烈士子女入學入托的,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接收;烈士子女在公辦學校學習期間免交學費、雜費,對其中寄宿學生酌情給予生活補助。報考普通高中、中等職業學校時降20分錄取。報考普通或成人高等學校的,由省級招生委員會決定,可在高等學校調檔分數線下適當降低分數要求投檔,降分幅度不得超過20分。報考成人高等學校由省級成人高校招生辦公室決定可以在考生考試成績基礎上增加20分投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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