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證婚前財產滿足以下條件才有法律效力:
1、公證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2、公證人是真實的意思表示;
3、當事人攜帶相關材料親自到公證處提出公證申請,提交公證申請書;
4、公證員受理申請后,就財產的內容,財產的權利進行核查,符合條件的,進行公證,發放公證文書。
一般來說公證的程序如下:
1、申請。也就是說,當事人要求公證機關辦理公證。當事人申請公證時,應當親自向公證處提出,并填寫公證申請表;
2、接受。即公證人接受當事人的公證申請,并表示給予辦理的過程;
3、審查。也就是說,申請公證的當事人的資格、申請公證的民事關系、民事行為和其他事實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的審過程;
4、出證。也就是說,公證機關財務當事人對提出的公證事項進行審查后,認為符合法律規定的,由公證員簽署并出具公證文件,是公證一般程序的最后一步。
夫妻進行財產公證的意義如下:
1、對夫妻雙方均具有約束力。
有些熱戀中的男女,在結婚登記時,往往對婚前財產公證不理解,認為是多此一舉。其實,要結婚了,對雙方各自財產進行明確,這并不意味著雙方今后就一定會有訴訟產生,也并不是只針對其中某一方。雙方的財產都進行公證,以后真的發生糾紛,用不著請律師,由法官裁決就是。這樣的一紙公證,對夫妻雙方均具有約束力。
2、短期內對解決財產麻煩有利。
一般來說,婚前財產公證,在短期內會避免夫妻之間的財產紛爭之擾。因為事先有了婚前公證,所以短期內婚姻發生裂變時,即可按照公證內容,明晰分配,避免麻煩,從而也會避免一些因財產分配問題引起的其他不必要爭端。
3、降低社會運行成本和摩擦成本。
婚前財產公證首先在思想上建立了男女雙方對未來生活的理性而謹慎的預期;其次,隱含在婚前公證行為中的另一個重要意義是承認了未來選擇生活的權利和義務。
婚前財產協議書要怎么公證才能有效?
公證婚前財產滿足以下條件才有法律效力:
1、公證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2、公證人是真實的意思表示;
3、當事人攜帶相關材料親自到公證處提出公證申請,提交公證申請書;
4、公證員受理申請后,就財產的內容,財產的權利進行核查,符合條件的,進行公證,發放公證文書。
一般來說公證的程序如下:
1、申請。也就是說,當事人要求公證機關辦理公證。當事人申請公證時,應當親自向公證處提出,并填寫公證申請表;
2、接受。即公證人接受當事人的公證申請,并表示給予辦理的過程;
3、審查。也就是說,申請公證的當事人的資格、申請公證的民事關系、民事行為和其他事實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的審過程;
4、出證。也就是說,公證機關財務當事人對提出的公證事項進行審查后,認為符合法律規定的,由公證員簽署并出具公證文件,是公證一般程序的最后一步。
夫妻進行財產公證的意義如下:
1、對夫妻雙方均具有約束力。
有些熱戀中的男女,在結婚登記時,往往對婚前財產公證不理解,認為是多此一舉。其實,要結婚了,對雙方各自財產進行明確,這并不意味著雙方今后就一定會有訴訟產生,也并不是只針對其中某一方。雙方的財產都進行公證,以后真的發生糾紛,用不著請律師,由法官裁決就是。這樣的一紙公證,對夫妻雙方均具有約束力。
2、短期內對解決財產麻煩有利。
一般來說,婚前財產公證,在短期內會避免夫妻之間的財產紛爭之擾。因為事先有了婚前公證,所以短期內婚姻發生裂變時,即可按照公證內容,明晰分配,避免麻煩,從而也會避免一些因財產分配問題引起的其他不必要爭端。
3、降低社會運行成本和摩擦成本。
婚前財產公證首先在思想上建立了男女雙方對未來生活的理性而謹慎的預期;其次,隱含在婚前公證行為中的另一個重要意義是承認了未來選擇生活的權利和義務。
公證處公證后有法律效力嗎?
公證處出具的公證書,內容正確,不違反法律規定的,具有法律效力。
如果公證內容錯誤或者違反法律進行公證,公證無效,公證書不具有法律效力。
公證效力:
公證效力是指公證書在法律方面所起的效力和約束力。
公證是證明結果的直接表現制度,所以公證效力也叫公證書效力,而公證書作為公證效力最重要的物質載體和表現形式。在法律上,公證書可以直接證明經公證明確的法律行為,具有法律意義的文件和事實真實合法。
根據中國的相關法律法規,公證具有證據效力、使法律行為生效效力、強制執行的法律效力。
1、證據效力:
公證證據的證明力優于普通證據,可直接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例如,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七十二條規定,經過法定程序公證證明的法律事實和文書,人民法院應當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但有相反證據足以推翻公證證明的除外。
2、使法律行為生效效力:
在法律、行政法規有規定情況下,如果不辦理公證,則行為或者文書不成立,或不生效,或沒有優先效力。
3、強制執行效力: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五條規定,對公證機關依法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債權文書,一方當事人不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執行,受申請的人民法院應當執行。
公證債權文書確有錯誤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執行,并將裁定書送達雙方當事人和公證機關。
根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申請,公證機構辦理下列公證事項:
1、合同;
2、繼承;
3、委托、聲明、贈與、遺囑;
4、財產分割;
5、招標投標、拍賣;
6、婚姻狀況、親屬關系、收養關系;
7、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經歷、學歷、學位、職務、職稱、有無違法犯罪記錄;
8、公司章程;
9、保全證據;
10、文書上的簽名、印鑒、日期,文書的副本、影印本與原本相符;
11、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自愿申請辦理的其他公證事項。
公證機構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為不真實、不合法的事項出具公證書;
(二)毀損、篡改公證文書或者公證檔案;
(三)以詆毀其他公證機構、公證員或者支付回扣、傭金等不正當手段爭攬公證業務;
(四)泄露在執業活動中知悉的國家秘密、商業秘密或者個人隱私;
(五)違反規定的收費標準收取公證費;
(六)法律、法規、國務院司法行政部門規定禁止的其他行為。
夫妻房產公證有法律效力嗎?
夫妻房產公證有法律效力,只要雙方簽名,即有法律效力,無需公證。因為,十八周歲以上公民(精神病患者或弱者除外)為民事行為能力人,對自己的民事行為(比如簽訂協議、簽名)要承擔責任。公證是公證機構根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申請,依照法定程序對民事法律行為、有法律意義的事實和文書的真實性、合法性予以證明的活動。
夫妻房產公證有法律效力嗎?
夫妻房產公證有法律效力,只要雙方簽名,即有法律效力,無需公證。因為,十八周歲以上公民(精神病患者或弱者除外)為民事行為能力人,對自己的民事行為(比如簽訂協議、簽名)要承擔責任。公證是公證機構根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申請,依照法定程序對民事法律行為、有法律意義的事實和文書的真實性、合法性予以證明的活動。
婚前財產公證需要什么手續?
婚前財產公證必經程序有:
1、準備好公證的相關材料;
2、向公證機關申請公證;
3、公證機構受理公證申請后,應當告知當事人申請公證事項的法律意義和可能產生的法律后果,并將告知內容記錄存檔;
4、當事人繳納公證費領取公證書。 該內容由 韓運峰律師 和 律說律答 共創回答
聲明:本網頁內容旨在傳播知識,若有侵權等問題請及時與本網聯系,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刪除處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