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財產公證的法律效力及辦理流程?;榍柏敭a公證按規定公證具有法律效力,依據《公證法》第十一條。辦理流程包括準備資料、申請填寫、公證談話筆錄、簽署協議書、領取公證書。根據《民法典》第1065條,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財產及婚前財產歸屬,約定具有法律約束力。
法律分析
一、婚前財產怎么公證才有法律效力
1、婚前財產按照規定去公證處進行了公證就具有法律效力;
2、法律依據:《公證法》
第十一條:根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申請,公證機構辦理下列公證事項:合同;繼承;委托、聲明、贈與、遺囑;財產分割;招標投標、拍賣;婚姻狀況、親屬關系、收養關系;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經歷、學歷、學位、職務、職稱、有無違法犯罪記錄;
第三十六條:經公證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法律意義的事實和文書,應當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但有相反證據足以推翻該項公證的除外。
二、婚前財產公證的辦理有哪些流程
1、辦理流程如下:
(1)相關資料的準備,如身份證、婚前財產協議書;
(2)男女雙方親自到現場,提出公證申請,填寫申請表;
(3)配合做好公證談話筆錄、確認簽字;
(4)親筆簽署婚前財產協議書;
(5)在規定的期限內憑收費單據到公證處領取公證書。
2、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條的規定,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結語
婚前財產公證,依據《公證法》,經公證具有法律效力。辦理流程包括準備資料、申請填表、談話確認、簽署協議書和領取公證書。根據《民法典》,夫妻可約定婚姻期間財產歸屬,約定具有法律約束力。公證作為認定事實的依據,可為婚姻財產爭議提供法律支持。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十九章 留置權 第四百五十條 留置財產為可分物的,留置財產的價值應當相當于債務的金額。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十一章 贈與合同 第六百六十條 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銷的具有救災、扶貧、助殘等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贈與人不交付贈與財產的,受贈人可以請求交付。
依據前款規定應當交付的贈與財產因贈與人故意或者重大過失致使毀損、滅失的,贈與人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十一章 贈與合同 第六百五十九條 贈與的財產依法需要辦理登記或者其他手續的,應當辦理有關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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