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填寫勞動爭議仲裁申訴申請書之前應當對有關勞動爭議仲裁的基本知識有所了解。當事人必須向有管轄權的仲裁委員會提起申訴。根據相關規定,縣、市、市轄區仲裁區仲裁委員會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發生的勞動爭議。
最后,爭議當事人向仲裁委員會提出申請書時,應當有正本和副本兩份,正本提交給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副本發送給被申訴人,當事人應當按照被申訴人的人數提交申訴書副本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送達被申訴人。
申請勞動爭議仲裁需要注意哪些事項
申請勞動爭議仲裁應注意的問題是:
第一,應注意寫好申訴書。
1當事人的身份事項,包括職工當事人的姓名、年齡、性別、工作單位、住址、職務,用人單位的名稱、地址及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職務;
2仲裁請求所根據的事實和理由,申訴人應當將自己與被申訴人發生爭議的原因、過程、希望如何處理等問題全面、準確、簡練地寫清;
3證據和證人的姓名、住址,提供有關爭議情況的各種證據和證人,務必確實充分;
4申請日期。
第二,應注意申訴期限。根據《勞動法》第82條規定,當事人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提出書面申請。在規定的時效期內,當事人未提出書面申請的,時效屆滿后就不再有申請權,仲裁機構也不再受理。但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當理由超過60日期限而行使申訴權利的,仲裁機構可以受理。
第三,要向有管轄權的仲裁機構提出申請。
勞動爭議仲裁最遲什么時候申請
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因此最遲在一年到達之前申請。
根據我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條,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
勞動爭議仲裁最遲什么時間申請
勞動爭議仲裁最遲60日內申請,根據《勞動法》第82條,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仲裁裁決一般應在收到仲裁申請的六十日內做出。對仲裁裁決無異議的,當事人必須履行。
申請勞動爭議仲裁要滿足哪些條件?
申請勞動爭議仲裁應滿足下列條件:
1、申請仲裁人應為勞動爭議的當事人;
2、當事人申請仲裁的事項是與勞動權利義務有關的勞動爭議;
3、當事人應在知道或應當知道其權利受侵害之日起一年內申請仲裁;
4、當事人應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5、當事人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應當提交書面申訴書,并按照被訴人數提交副本。
勞動爭議仲裁去哪申請怎么申請
勞動爭議仲裁去勞動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應當自知道自己權利被侵害之日起60天內,以書面形式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提交申訴書。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條規定,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負責管轄本區域內發生的勞動爭議。勞動爭議由勞動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管轄。雙方當事人分別向勞動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的,由勞動合同履行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管轄。 該內容由 周偉男律師 和 律說律答 共創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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