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周一到周五正常上班時間,周六周末屬于雙休日,一般情況下工作人員不上班,具體可以咨詢當地辦理機構。如果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于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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