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傳喚可以用手銬嗎
刑事傳喚可不可以用手銬
如果是強制傳喚,可以依法使用手銬、警繩等約束性警械。非強制傳喚,原則不使用手銬。
相關法律知識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條例》
第二條人民警察制止違法犯罪行為,可以采取強制手段;根據需要,可以依照本條例的規定使用警械;使用警械不能制止,或者不使用武器制止,可能發生嚴重危害后果的,可以依照本條例的規定使用武器。
第三條本條例所稱警械,是指人民警察按照規定裝備的警棍、催淚彈、高壓水槍、特種防暴槍、手銬、腳鐐、警繩等警用器械;所稱武器,是指人民警察按照規定裝備的槍支、彈藥等致命性警用武器。
第四條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應當以制止違法犯罪行為,盡量減少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為原則。
第五條人民警察依法使用警械和武器的行為,受法律保護。
人民警察不得違反本條例的規定使用警械和武器。
第六條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前,應當命令在場無關人員躲避;在場無關人員應當服從人民警察的命令,避免受到傷害或者其他損失。
第八條人民警察依法執行下列任務,遇有違法犯罪分子可能脫逃、行兇、自殺、自傷或者有其他危險行為的,可以使用手銬、腳鐐、警繩等約束性警械:
(一)抓獲違法犯罪分子或者犯罪重大嫌疑人的;
(二)執行逮捕、拘留、看押、押解、審訊、拘傳、強制傳喚的;
(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可以使用警械的其他情形。
人民警察依照前款規定使用警械,不得故意造成人身傷害。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條例》第八條人民警察依法執行下列任務,遇有違法犯罪分子可能脫逃、行兇、自殺、自傷或者有其他危險行為的,可以使用手銬、腳鐐、警繩等約束性警械:
(一)抓獲違法犯罪分子或者犯罪重大嫌疑人的;
(二)執行逮捕、拘留、看押、押解、審訊、拘傳、強制傳喚的;
(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可以使用警械的其他情形。
人民警察依照前款規定使用警械,不得故意造成人身傷害。
二、刑事案件有口頭傳喚嗎
刑事案件有口頭傳喚。在刑事案件中,為了調查案件事實的需要,對于沒有采取強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可以進行傳喚的。如果情況緊急的,是可以進行口頭傳喚的。傳喚是指司法機關通知訴訟當事人于指定的時間、地點到案所采取的一種措施。
三、刑警隊可以用私人電話來傳喚嗎?
用私人電話進行傳喚是有的。但是一般刑警隊要進行傳喚的話還是會用單位的電話,大多數還是通過派出所進行傳喚的。而且,傳喚以后,肯定是要被傳喚人去公安機關的,不存在僅通過電話聯系的溝通。刑警隊打電話傳喚是司法機關通知訴訟當事人于指定的時間、地點到案所采取的一種措施。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條例》第八條人民警察依法執行下列任務,遇有違法犯罪分子可能脫逃、行兇、自殺、自傷或者有其他危險行為的,可以使用手銬、腳鐐、警繩等約束性警械:
(一)抓獲違法犯罪分子或者犯罪重大嫌疑人的;
(二)執行逮捕、拘留、看押、押解、審訊、拘傳、強制傳喚的;
(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可以使用警械的其他情形。
人民警察依照前款規定使用警械,不得故意造成人身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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